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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oopmaster energy2024-12-27
为贯彻落实财政部节能减排工作会议精神,近日,省财政厅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制定出台了《安徽省绿色建筑专项资【zī】金管理办法》,通过设立省级专项资金,每年安排2000万元,建立健全绿色建筑激励机制,加快引导我省绿色建【jiàn】筑规模化发展。
《办法》规定,省级财政将突出重点和关键环节,采取补助和奖励等方式,支持我省绿色建筑发展。一方面,以单体建筑奖励为主,每年支持10个左右高星级标志性绿色建筑发展,提高绿色建筑质量水平;另一方面,以支持绿色生态城区发展为主要抓手,引导一批低星级绿色建筑规【guī】模化发展。省级每年确定的示范项目和区域,将优先申报国家示范,获得国家示【shì】范的,财政部将给予奖励,奖励标准为:二星级绿色建筑45元/平方米,三星级绿色建【jiàn】筑80元/平方米。绿色生态城区定额补助基准为5000万元【yuán】,并根据绿色生态城区规划建设水平、绿色【sè】建筑建【jiàn】设规模、评价等级、能力建设情况等因素综合核定。
绿色建筑是指符合《绿色【sè】建筑评价标准》,在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能、节地、节水、节材,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,为人们提供健康、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,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。我国《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》明确提出今后一段时期绿色建筑发展目标,即:到2020年,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超过30%,建筑建造【zào】和使用过程的能源资源消耗水平接近或达到现阶【jiē】段发达国家水平。到2014年政府【fǔ】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和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的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,力争到2015年,新增绿色建筑面积10亿平方米以上。